声波及激光驱鸟设备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TCC230122492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每年对全场声波及激光驱鸟设备进行巡查维保,每年两次,包括4台定向声波发声器设备,23台全向声波发声器设备,1台定向声波驱鸟上装设备,1台固定式激光器设备,5台手持式激光驱鸟设备,3台探驱一体式激光驱鸟设备,共37台。确保本次保修范围内所有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提供必要的固件升级。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能力条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1.3 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声波或激光驱鸟设备相关维修或采购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须同时提供能体现以上内容的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业主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本项目平台服务费1000元,获取招标文件后,平台服务费不退。未按要求支付平台服务费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在https://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并在关注项目后按系统提示采用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投标人可在系统中开具电子平台服务费发票)。请在上述手续完成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密封递交,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收并予以退回。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6楼
5.3投标文件接收人:许一凡15651628898、史平华15951799162
6.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10: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6楼
6.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开标
说明: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前委派代表持身份证至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按时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上海市启航路900号 |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6楼 |
邮 编: / | 邮编:/ |
联系人: 杨老师 | 联系人:许一凡、史平华、宗超 |
电话:15651628898、15951799162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96963515@qq.com |